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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控烟条例:有屋顶的地方就不能吸烟
来源:光明日报发布时间:2012年03月30日作者:
有屋顶的地方就不能吸烟


  “北京公共场所,有屋顶的地方就不能吸烟,违者将面临50元至200元的罚款。”作为北京法规预案研究工作的首个成果——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(专家建议稿)》,从今天起通过首都之窗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等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此举是否真的能有效控烟?违反条例者由谁来处罚?“烟民”的权利是否被侵犯?针对一些公众关心的问题,记者采访多方人士,对这件事谈谈自己的看法。

 

我国2/3人群不了解二手烟危害


  “我觉得抽烟没有那么大危害,专家总是危言耸听。”有着近三十年烟龄的徐军说,“我身边有很多不吸烟的人,照样得这样那样的病,我从20岁就开始抽烟,现在身体还棒得很。”徐军说,他在家里抽烟从不避开妻子女儿,在外面也是想抽就抽。

  “我不太了解二手烟具体有什么危害,但我讨厌烟味,所以希望公共场所能禁烟。”在健身中心工作的谭宁告诉记者,身边很多朋友、同事都跟她一样,对烟草的危害了解不多。

  著名控烟专家、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宜群介绍说,调查发现,我国3/4的人群未能全面了解吸烟对健康的危害,知道吸烟会引起肺癌、冠心病和中风这三种疾病的,仅占人群的23.2%;我国2/3的人群不了解二手烟的危害,知晓二手烟会带来成人冠心病、儿童肺部疾患和成人肺癌的仅占24.6%,而且,在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中这一比例更低。

  吴宜群认为,公众对吸烟危害知晓率低下的原因,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未能采用最为有效的告知手段,加之中国烟草业为了自身利益,不断推出“低焦油卷烟”、“中草药卷烟”、“生态卷烟”等所谓卷烟新产品,模糊使用烟草的危害,误导公众。

  “保护公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是政府职责所在。”吴宜群表示,此次北京控烟新规我们非常拥护,但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还需要立法,国家层面公共场所禁烟立法不能再拖。

  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表示,北京作为首都,此次率先推出控烟条例,对全国其他城市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。

 

餐厅和酒吧执法难度较大


  “饭后一支烟,赛过活神仙”,很多“烟民”的这个爱好,将身边的人置身于二手烟的危害中。“餐厅和酒吧是执法难度较大的区域。”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杨功焕认为,在餐厅和酒吧是控烟难度和执法难度相对较大的地方,需要重点关注。

  一间家常菜馆的服务员贾红霞告诉记者,自从北京开始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后,有专门机构前来发放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,餐厅也在醒目的位置上贴出,但是抽烟的客人依然很多。贾红霞说:“很多客人一进门就要烟灰缸,如果我们说这里不能抽烟,往往会遭到投诉甚至辱骂,特别是对于正在喝酒的客人,我们就更不敢劝阻了。”

  网友曾明认为,应该充分尊重吸烟与不吸烟人双方的权利。既然有人吸烟,就应该有吸烟的场所,比如在餐厅、酒吧、机场这样的公共场所,应该划分吸烟区、吸烟室。

  “如果想彻底禁烟,可以禁止卖烟。”曾明认为,这几年打着禁烟的名义,烟草价格上涨了很多,但禁烟效果并不明显。禁烟是长远大计,戒烟也不是每个人的需求,因此应该建立在尊重吸烟与不吸烟人双方权利的基础上,武断的一刀切,或者调高烟税,只能让人觉得另有所图,或者被烟草生产机构钻空子。

 

亟待形成“控烟网”


  “对于违反条例的吸烟者,罚款由以前的10元增加到50元—200元,处罚力度虽然加强,但是真正执行起来未必可行。”网友茫茫说,虽然爱卫会可以对不按规定吸烟的人进行处罚,但实际上,吸烟是一个很短的过程,大概在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完成,那么举报、取证就非常困难,而且,对于是否听从劝阻也无法界定,因此,茫茫对执法的可行性持怀疑态度。

  杨功焕指出,控烟不是哪个部门的事,只有多部门联手,才能真正实现控烟目标。例如在卫生局成立控烟办公室,安排专人、设置监督电话并进行公布,公众举报的违规吸烟情况将通过监督平台和媒体进行曝光。如果某个部门不作为的话,还将按行政问责的相关关联法规内容进行处罚。同时,还可以在法制办设置一个执法监督局,专门监督这些部门的落实情况。

  “‘建议稿’中也提到,公民在北京市禁止吸烟场所内发现吸烟行为的,可以行使以下权利: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;向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投诉,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劝导吸烟者停止吸烟。”杨功焕强调,如果没有老百姓自己的参与,再多的控烟举措也做不好,所以需要公众来对违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,形成全民控烟的社会环境。

  杨功焕表示,公众、经营者只具有劝阻的职责,而真正的执行权在爱卫会,不能互相取代,因此,控烟目标的真正实现,需要织就一张完整、由不同层次控烟力量组成的“控烟网”,上有执法、中有监督、下有公民劝阻,加之监测评估和媒体曝光,这样才能真正行之有效。

  此外,杨功焕提出,北京可以在具体的组织实施过程中,聘请控烟志愿者,以促进控烟工作的开展。